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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全国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证书 培训班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17:26:52浏览次数:3215

第三十四期全国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证书

培训班招生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教育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和健全以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教育***水平认证体系,推动社会教育活动的规范进行,提高社会教育师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文化艺术水平管理中心面向社会举办“第三十四期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证书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27日。

(二)报到、培训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二、培训科目

音乐

三、培训对象

凡热爱音乐教育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音乐类***中等教育以上学历者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均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认证培训。

(一)初级:了解音乐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初步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具备***基本技能,具有音乐教育一般水平,能够满足全国各类音乐水平测评考级考试初等级别教学需要或达到相应***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专毕业生及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2.接受正规***学习满3年;

3.从事社会音乐教育工作满2年;

4.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区、县级或以上比赛一等奖或取得社会音乐考级九级及以上证书。

(二)中级:熟悉音乐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掌握艺术***基础知识,具备较熟练***技能,具有艺术教育中等水平,能够满足全国各类音乐等级考试中等级别教学需要或达到相应***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音乐教育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考核合格。

3.本科院校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4.连续从事社会音乐教育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高水平的音乐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较好地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具备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胜任音乐教育较高层次教学工作,能够满足全国各类音乐等级考试***别教学需要或达到相应***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参加***资格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考核合格。

3.艺术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文艺院团四级***演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4.连续从事社会音乐教育工作7年以上。

四、教学内容

(一)音乐教学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探讨。

(二)音乐教育如何真正促进少年儿童全面素质教育的进步。

(三)音乐教学的规范化建设对音乐技能训练的重要意义。

(四)科学理解音乐学习的重要性以及与音乐实践的辩证关系。

(五)音乐考级的重要意义、发展态势及常见问题解析。

(六)音乐培训市场的现状分析及未来趋势展望。

五、证书颁发

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文化艺术水平管理中心颁发“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证书”。

六、报名须知

(一)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注册社会教师资等级证书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近期2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参加相应级别注册社会教师资格培训,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注册社会教师资等级证书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近期2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提供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三)已取得“注册社会教师资格等级证书”者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

(四)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承办单位统一负责,学员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将报名资料递送承办单位。

(五)培训费:

1.初级:培训费1880元(含证书费);

2.中级:培训费2080元(含证书费);

3.***:培训费2280元(含证书费)。

(六)特别提示:

1.培训费于培训前一周前上交承办单位;

2.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可改报他期培训,培训费一律不退;

3.学员食、宿、行等费用自理,培训班不安排教学之外的其他活动。

七、报名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